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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负有安全保障的义务,如果超市没有尽到管理义务的,可以要求超市承当赔偿责任,根据《关于加强电梯安全管理的通知》,规定电梯实行安全使用制度:...
国家目前尚没有电梯使用年限的强制性规定。主要在于管理人员的保养和维护。 一般而言看是否有检验合格标志,电梯的检验合格标志牌为全国统一制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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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每台设备2份)(需盖公章原件);□2、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者电梯产权所有者(指个人拥有)身份证(盖红章复印件1份);□3、电梯检验合格报告、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原件1份,复印件1份);□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电梯司机或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证,原件并有聘用记录;盖红章复印件1份);□5、提供与维护保养单位签订的维护保养合同(原件1份,复印件1份);□6、电梯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目录。(盖红章原件1份)。(1)维保单位变更时,使用单位应当持维保合同,在新合同生效后30天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且更改电梯内维保单位相关标识。(2)电梯报废时,所有单位应当在30天内到原使用登记办理注销手续。(3)电梯停用一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跨过1次定期检验日期时,使用单位应当在30日内到原使用登记机关办理停用手续,重新启用前,应当办理启用手续。
电梯乘客应当按照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正确使用电梯,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使用明示处于非正常状态下的电梯;(二)强行扒撬电梯层门、轿门;(三)在电梯内蹦跳、打闹;(四)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或者危险化学品搭乘电梯;(五)拆除、毁坏电梯的部件或者标志、标识;(六)运载超过电梯额定载荷的货物;(七)其他危及电梯安全运行的行为。乘坐的电梯发生故障时,电梯乘客应当通过报警装置与电梯管理人员取得联系,服从指挥。
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将拟进行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所在地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施工时,应当执行北京市《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规范》,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执行北京市《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做好自检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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