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最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规定,对有不良行为的...
如果当时是自愿的,不属于强奸。本案是否构成犯罪,要看当事人是否有犯罪事实,及是否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成立,量刑要考虑犯罪动机、社会危害性、是否...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未满十六岁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第三条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保护其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 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的,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给予批评教育。 第四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录用。用人单位录用人员的录用登记、核查材料应当妥善保管。
看具体情况是否构成强奸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一,女孩是2000年3月26日出生的。至2014年3月27日年满14周岁,此时就已经不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幼女。您和女孩是在2015年7月自愿发生的性关系,不构成强奸,也不构成强奸幼女。第二,从民事层面而言,女孩才15周岁,还在高中就读,您与对方发生性关系并导致对方怀孕而且应该是要进行流产手术的,那么这种行为对于女孩的伤害是很大的。当然发生性关系是您们自愿的,女孩自己以及她的父母作为监护人都是有责任的,但是您还是应该对女方进行一定的赔偿。对于具体的赔偿数额,由您双方进行协商。鉴于上述分析,建议您:就赔偿事宜与对方进行协商,妥善解决此事,这也是对女孩的一种保护。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47人已浏览
618人已浏览
1,030人已浏览
1,4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