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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提出终止劳动合同:(1)劳动者可以提出终止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2)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但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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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在下列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须向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在试用期内的;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用人单位有以上(2)、(3)两种情形,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要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与劳动者解除合同,要给与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则要支付赔偿金,如果劳动者想要继续履行合同,用人单位也要遵循劳动者的意愿。以上就是“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怎么算”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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