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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管线工程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现有地下管线现状资料中未标明的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应当立即停止相应施工,采取措施维护现场,并向规划国土部门报告。...
违反本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建设单位或者地下管线权属单位未及时向规划国土部门备案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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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筑物退让规划用地红线的距离应当符合下列要求(附图6—1):(一)相邻建筑物双方各自从规划用地红线起计算退让距离,退让距离不少于本规定第四章确定的应退建筑间距的一半,并应当满足国家日照标准的要求;(二)相邻用地为空地,且不临城市规划道路的,建筑物退让规划用地红线的距离不少于以新建建筑物为标准计算间距的一半;不影响公共利益且经相邻用地权属单位同意的,建筑物退让用地红线的距离可适当减少;(三)地下室退让规划用地红线的距离,不少于自室外地面至地下室底板底部距离的0.7倍;在满足相关设计规范和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可适当减少退让距离,但最小不得少于2米;相邻用地属同一权属单位的,地下室退让规划用地红线的距离可适当减少或者预留连通通道;相邻用地属不同权属单位的,经相邻用地权属单位同意后,地下室退让规划用地红线的距离可适当减少;(四)围墙不得超越规划用地红线建设。
建(构)筑物退让规划用地红线的距离应当符合下列要求(附图6—1):(一)相邻建筑物双方各自从规划用地红线起计算退让距离,退让距离不少于本规定第四章确定的应退建筑间距的一半,并应当满足国家日照标准的要求;(二)相邻用地为空地,且不临城市规划道路的,建筑物退让规划用地红线的距离不少于以新建建筑物为标准计算间距的一半;不影响公共利益且经相邻用地权属单位同意的,建筑物退让用地红线的距离可适当减少;(三)地下室退让规划用地红线的距离,不少于自室外地面至地下室底板底部距离的0.7倍;在满足相关设计规范和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可适当减少退让距离,但最小不得少于2米;相邻用地属同一权属单位的,地下室退让规划用地红线的距离可适当减少或者预留连通通道;相邻用地属不同权属单位的,经相邻用地权属单位同意后,地下室退让规划用地红线的距离可适当减少;(四)围墙不得超越规划用地红线建设。
闯红灯的处罚标准如下: 1、一次记6分,处200元罚款。 2、若出现直行道左转等路口违法,属于违反禁令标志的,一次记3分,处200元罚款,同时被摄像头记录下来的闯红灯行为只进行200元罚款,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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