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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一般不超过14天,最长不能超过37天。如果,这时候还不能批准逮捕的,应当解除强制措施。第六十四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刑事拘留,最短3天,最长37天,公安机关要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检察院在7天内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可以继续侦查,期限是2个月。 法律依据: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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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在这期间不逮捕的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放人。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般来说,刑事诉讼拘留的最长期限为14天,流逃犯罪、多次犯罪、结伙犯罪的重大嫌疑人最长期限为37天。
刑事拘留属于侦查阶段,最长期限为37天。到期后,有关部门将根据情况决定采取什么强制措施,如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者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3日内提交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批准逮捕书后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情况;对需要继续查,并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则依法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四项、第五项的规定,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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