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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主张的事实需要有相关证据作证的,因此你可以让对方出示证据,你也可以提供反驳对方事实的证据。需要说明的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
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根据你的陈述,如果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纠纷,涉及离与不离的问题、子女抚养权以及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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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根据你的陈述,如果你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诉,积极应诉答辩。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法院本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判决,需要结合具体情况综合认定。离婚纠纷,涉及离与不离的问题、子女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夫妻共同债务负担问题、过错赔偿问题等。注意收集保全好相关证据。
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根据你的陈述,如果认为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纠纷,涉及离与不离的问题、子女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夫妻共同债务负担问题、过错赔偿问题等。注意收集保全好相关证据。
离婚开庭,原告可以把自己的理由和要求通过诉状的形式说出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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