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鼓励晚婚,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为晚婚。符合晚婚年龄的夫妇,可以在法定三天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天数。以下是湖南省的晚婚假的相关规定:《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农村居民晚育的,减免本人当年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资金;城镇无业居民晚育的,由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根据现行规定,女职工产假期满后,经本人申请和公司批准,可以请哺乳假六个月。哺乳假期间,工资可以按本人标准支付80元%分配。对于未申请哺乳假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在婴儿未满一岁时,每天工作时间内安排一小时哺乳时间。
对于符合国家和湖南省计生政策规定生育子女,不管是一孩还是二孩,女方享有158天产假,男方享有护理假20天。《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二十一条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