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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的有效期间是要约效力的存续期间,也是受要约人可以承诺的时间,所以又称之为承诺期限。 在此期间之内,受要约人如果予以承诺,则合同成立;超过...
在没有法律规定以及约定的前提下,要约合同成立的时间为承诺生效时。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二条规定,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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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法律规定以及约定的前提下,要约合同成立的时间为承诺生效时。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二条规定,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期为一年,应当从当事人知道或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等原因导致仲裁时效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重新计算。
1、借条: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权利的就不能开始计算时效。因而其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欠条:依据司法解释规定,债务人开具欠条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债权人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债权人收到债务人所写欠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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