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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标异议是指依照《商标法》规定,对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提出反对意见,要求商标局不予注册被异议的商标。提出异议的人为异议人,被异议的...
可以申请复议行政裁决。《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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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裁定的结果有: 1、异议无效,对原商标申请做出准予注册决定,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2、异议有效,对原商标申请做出不予准予注册决定,并通知被异议人,被异议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异议裁定的结果如下: 异议无效,对原商标申请作出准予注册决定,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 2、异议有效,对原商标申请作出不准予注册的决定,并通知被异议人。被异议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局在作出异议裁定后要将异议裁定书寄给异议人与被异议人。异议裁定有两种结果: (1)异议理由不成立,经初步审定的商标予以注册。申请人取得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 (2)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立。初步审定的商标不予注册。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以上便是为大家带来异议商标裁定结束后怎么申诉的相关知识。若大家还有其他疑问亦或是其他问题,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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