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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您提供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全文如下: 第一条 为了规范土地、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维护国家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转...
法定继承免征增值税,继承不属于增值税纳税范围,根据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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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⒈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 ⒉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⒊图书、报纸、杂志; ⒋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法定继承免征增值税,继承不属于增值税纳税范围,根据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二)避孕药品和用具;(三)旧书;(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五)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材料和设备;(六)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残疾人专用物品;(七)销售自己用过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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