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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是否取得“三种补贴”,申请分两种情况1,已取得“三种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申请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验证更换资格证明。已取得廉租住房...
申请公租房的流程如下: 1、参加选房者每户(号)限1人; 2、选房人须校验身份证件,持《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受理单》、身份证件; 3、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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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规则 (一)申请家庭按照《符合条件通知单》标注的家庭类别、可配租标准进行登记。 享受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非租房补贴类家庭配租标准按照《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津国土房发〔2016〕18号)规定执行。 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的家庭,配租标准按照《市国土房管局市民政局关于廉租住房保障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津国土房保〔2013〕261号)规定执行。 (二)登记时限截止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登记时限截止后,申请人不得撤回登记申请。 (三)登记期间,已确认登记家庭需变更登记项目的,申请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符合条件通知单》原件到已登记项目咨询地点申请撤销登记,撤销登记次日可重新进行网上自助登记。撤销登记截止时间为6月12日上午11点前,逾期不再受理。 如申请人无法到登记项目咨询地点申请撤销登记的,可由申请人委托代办人持申请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符合条件通知单》原件、委托书到已登记项目咨询地点申请撤销登记。 (四)一个登记家庭仅限变更一次登记项目,请申请变更家庭慎重考虑,撤销变更行为一经操作即视为申请家庭全体成员一致意愿。
天津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的均可申请,具体条件由天津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1.申请条件 1)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注意必须是连续的一年 2.申请相关材料 1)申请贷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公积金卡复印件各4份 3.到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申请贷款人(含配偶)携带银行规定的申请材料到贷款银行审核资料 4.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1)贷款银行在4个工作日内审核贷款资料 2)审核通过的 5.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公积金管理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对贷款申请信息、贷款资料进行审核 如今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所以我们对一些平常的法律知识应该有所认识。法律的存在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应对身边的一些事情,如果你还有一些其他的想了解的知识,欢迎来110ask.com找律师进行咨询。以上便是110ask.com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天津市公积金买房贷款如何办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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