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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为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
一、收费标准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人民法院,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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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首先要收一笔案件受理费,那么具体是多少钱呢?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法院收取案件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诉讼费如何计算?举个例子吧,以北京为例,法院收取案件的受理费,一般式是在立案时按简易程序的标准先收75元。在案件审理后,再根据财产标的,看是否需要补交案件受理费。为此,再立案的时候,有经验的律师会在起诉书的制作上,将争议标的控制在20万元以内,设法帮助当事人少交案件受理费,同时又能防止在庭审过程中因起诉书的制作在诉讼请求中居于不利地位。其实在法院离婚费用中还包括一些其他费用,如财产保全费、法院执行申请费等,这些都是在离婚案件中,为了防止一方转移财产,和防止一方故意不执行判决,使判决生效后不能执行时,为了当事人的利益律师会建议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费或法院执行申请而产生的费用。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离婚诉讼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 10元;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 510元;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 1510元;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 2510元;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 5010元;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 10010元。对于不能足额缴纳诉讼费的,可以提出减交,或者免交的申请。对于未经允许即不缴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会按照撤诉处理,且会影响再次起诉离婚的受理。具体的离婚诉讼费,是根据离婚案件涉及到的财产纠纷来确定的。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在原告起诉时由原告先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一般由败诉方负担,如果原被告双方都有责任,由双方分担。对于离婚案件,由于其特殊性,诉讼费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到一百元 (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 (四)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下列比例交纳: 1.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 2.超过一千元至五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纳 3.超过五万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纳 4.超过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纳 5.超过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 6.超过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7.超过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五)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五十元至一百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本市具体规定为:离婚案件(涉及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交纳五十元,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交纳一百元,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案件交纳一百元(无争议金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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