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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向生产、...
1、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资料办理税务登记: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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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营业执照(含临时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税务登记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等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应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 (一)开立银行账户; (二)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三)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四)领购发票; (五)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六)办理停业、歇业; (七)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1、办理好工商营业执照后逾期办理税务登记证会被罚款。 2、办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必须办理税务登记。 3、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4、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5、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6、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
营业执照办下来后,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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