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关于再婚老年人的赡养问题,具体如果他们夫妻二人生活来源不足或没有生活来源的话,作为我们做儿女的,双方子女都有赡养的义务。老年人再婚,不是帮我...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成年的有负担能力的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因追索赡养费而发生纠纷的,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关于老年人再婚的赡养义务问题。如果他们夫妻二人生活来源不足或没有生活来源的话,作为我们做儿女的,双方子女都有赡养的义务。老年人再婚,不是帮我们甩掉了父母这个包袱,而是让他们好有个感情依托能相互照顾,从而减轻我们做儿女的在精力上照顾,好让我们安心工作,这对父母和我们子女都是件好事。
下面是有关再婚老人各自子女赡养问题的回答,1、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该义务是法定的,子女不能将父母是否对其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作为自己履行赡养父母义务的前提。2、除非父母犯有严重伤害子女感情和身心健康的罪行的,原则上丧失了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如:父母杀害子女,父亲奸污女儿的,父母虐待、遗弃子女等。3、赡养父母方式可自行协商视具体情况而定,如:定期支付赡养费、关心照料父母的生活、分担为其治病所需的医药费、手术费、住院费等。4、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
孙的姐姐和弟弟应履行赡养母亲的义务。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赡养人应当履行经济支持、生活护理和精神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求。第十二条规定,赡养人应当为患病老年人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第十五条规定,赡养人不得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孙的姐姐和弟弟应该履行赡养母亲的义务,不仅要分担医疗费用,还要支付母亲的生活费,而不是以母亲将财产赠与孙为借口拒绝履行义务。孙某母亲有权向子女索要赡养费。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孙的母亲可以提起赡养诉讼,要求两个子女履行赡养义务。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孙的母亲提起赡养诉讼,应当将包括孙在内的三个子女作为被告起诉法庭,法院将依法判决三个子女各自承担的赡养义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28人已浏览
303人已浏览
358人已浏览
3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