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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发包人、承包人名称、发包人负责人和承包人代表的姓名、住所;(二)承包土地的名称、位置、面积、质量等级;(...
1、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弯,营造林地和“四荒”地治理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2、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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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2)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3)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4)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滨州土地承包政策的相关内容如下所述 1.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 2.坚持以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农民首创精神,鼓励创新,支持基层先行先试,靠改革破解发展难题。 3.坚持依法、自愿、有偿,以农民为主体,政府扶持引导,市场配置资源,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违背承包农户意愿、不得损害农民权益、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4.坚持经营规模适度,既要注重提升土地经营规模,又要防止土地过度集中,兼顾效率与公平,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确保农地农用,重点支持发展粮食规模化生产。
因国家征用土地产生的补偿费用一般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青苗费等,土地补偿费一般都由被征用土地的集体组织所有,安置补助费可由该集体管理并用于村民、也可按一定标准分发给村民,地上附着物、青苗费一般都补发给地上附着物、青苗等遭受损失的村民。至于土地补偿费的管理、使用,安置补助费的管理、分配等问题,一般有该集体的村民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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