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有法律利益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当依法审查被...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虽有诸多共同点,但毕竟是解决行政争议的两种不同方式,相互间存在明显区别,这主要体现在: 1、处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行政复议合并审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行政复议是指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的活动。案件范围包括(1)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2)附带审查部分抽象行政行为:国务院规定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或者法定授权的组织,依法授权,审查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活动密切相关、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具体的行政行为。因此,行政裁决的主体是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关,对象是与行政管理有关的民事纠纷。
①性质不同。税务行政复议是属于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税务行政诉讼是属于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 ②管辖机关不同。税务行政复议原则上由原处理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管辖;而税务行政诉讼则由人民法院管辖。 ③审理方式和程序不同。人民法院审理税务行政案件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两审终审和辩论制度;而税务复议机关审查税务复议案件以书面审查为原则(必要时才采取其他方式),且实行一级复议制度。 ④效力不同。人民法院对税务行政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具有终局性,当事人对裁决和裁定不服只能进行申诉,且申诉不影响法院裁决的执行力;税务行政复议则不同,除国务院所作的裁决外,其他复议机关所作的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不具有终局性,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59人已浏览
253人已浏览
421人已浏览
4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