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将案件移交检察院公诉科,证据不足公诉科可发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取保候审,以后证据充足了仍会移送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时间是一个月,经批准可以延长15日,可以请律师介入了解案情,量刑要根据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被拘留或者逮捕后,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检察机关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直接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或者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律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申请,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取保候审决定后,办案人员应当填写取保候审决定书和取保候审通知书,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由检察长决定。然后,承办人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保证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告知其各自应当遵守的规定和义务,违反规定和义务的法律后果,并要求其出具保证书、签名或者盖章。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71人已浏览
658人已浏览
946人已浏览
75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