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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应当做到随传随到,否则没收保证金,还可能逮捕拘押到看守所。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取保候审的案子一般不会不了了之的,取保候审仅仅是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即使被羁押的人获得了取保候审批准,此时尚无法判断其是否犯罪,需要进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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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不能取保候审,如违规办理取保候审,可以向检察院投诉。《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措施解除后,是否撤案由司法机关决定。不过,当事人也应该积极认罪悔罪,给被害人造成损害还应该积极赔偿被害人,涉及退赃的尽快退赃,争取从宽处理。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一)没有犯罪事实的;(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配合警方行为,不属于法定可以取保候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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