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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到现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考试地,在现居住地预约参加剩余科目考试,已通过的考试科目继续有效。全部科目考试通过后,直接在现考试地领取驾驶...
,都可以,根据2016年4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驾驶证新规,取消了异地考驾照的限制,驾驶证可以在非户籍地报考。但是在非户籍地报考驾驶证,必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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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驾驶证是否可以直接报考B2B2驾驶证可以直接报考,但前提是你的户籍是公安交警车管机关所在地的本地户口,年龄满21周岁以及身体条件满足申请报考B2驾驶证的条件,户籍不在本地只允许考C1驾驶证,然后再增驾。二、B2驾驶证的报考规定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第十一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年龄条件: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3、申请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4、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5、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6、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二)身体条件: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三、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的情况(1)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2)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4)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5)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6)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7)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8)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四、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暂住地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当事人若当前在非户籍地的,是可以异地报考驾驶证的,但应当首先办理当地的居住证。根据我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居住的,可以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明确一点,驾驶证满分是可以异地学习考试的;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扣分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这条规定已经表述的很清楚了,就是可以在发驾驶证的地方和违法的地方进行学习和考试。并且在公安部下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管理系统”统一版中也有“异地满分学习”的模块,供异地满分学习、考试之用;如果不参加学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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