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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的描述,400万和500万的房子登记在父母的名下吗?1.三套房屋均登记在父母的名下;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适用法定继承,三个儿子原则上均...
首先,房屋产权办理应经过房管部门登记审批,子女你为何能够单独办理和审批,手续是否齐全,这个问题应该落实,如果有问题,房屋登记部门应当承担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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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为法定监护人的父母无权随意处置被监护人的房屋。房屋产权归孩子所有,必须经过孩子的同意才能卖房。 2、但子女未满18岁,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能对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处置。一般情况,只有等孩子年满18岁后,经孩子同意才能处理这套房子。不过法律对此也有特殊的规定,即允许特定情况下监护人(父母)为被监护人(子女)的利益处置房产,前提是经过全体监护人一致同意,由相关部门出具的孩子需要大额消费的证明,还要对这些事实进行公证。
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人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实际生活当中,向你所反映的这种问题非常具有普遍性,父母出资金为子女购买结婚用房,可能不会考虑到子女的婚姻解体情况,按照习惯也一般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在这种情况下,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金父母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明确只对自己的子女一方的赠与比较合情合理,这样也不违背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这样的规定,也是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将产权登记主体与明确表示赠与一方进行链接,可以使父母出资购房的真实意图的判断依据客观化,也有利于均衡保护结婚的双方及父母的权益,相对来说也是比较公平的。所以谢某并不能以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主张该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如果登记在男方父母名下,在没有充分的证据的前提下,法律意义上可能视为你们对男方父母的一个赠与的行为,为了保证你的权益,建议让男方父母打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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