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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案件受理费可分为: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
1、物业管理费用应该从何时开始计算?办理入住手续?还是实际达到入住条件? 从入住开始. 2、我要求从修缮完成的第二天开始计算物业管理费用有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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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离婚律师费用由哪一方承担的原则,以及相关费用的承担,我认为有必要明确以下两点。第一,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一般离婚诉讼案件的律师费用由聘请律师的一方承担,即采取谁聘请谁负担的基本原则。第二,如果双方通过协议离婚登记,且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已就律师费达成协议。比如离婚一方未按离婚协议履行相关义务,导致另一方向法院起诉的,败诉方应当承担胜诉方支付的律师费。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主张败诉方承担离婚带来的律师费。除上述极少数与事先约定的情况外,一般由聘请律师一方自行承担相应的律师费用。所以每个聘请律师的当事人都应该明白律师的费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自己承担的。
关于诉讼费的退还,是有法律依据的。如果当事人的案件符合以下情形,应该退还诉讼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当事人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移送后民事案件需要继续审理的,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第二十六条规定,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第二十七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法院的财产保全费用如何收取标准,一、法院的财产保全费用如何收取标准申请财产保全有两笔费用:1、担保金,一般你申请保全多少,就交多少。起诉后申请保全的,经法院许可也可不交。2、诉讼保全费,按规定标准支付。二、交通事故如何进行财产保全第一,交警部门对肇事车辆采取保全措施必须根据受害人的申请,而不能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同时,可以结合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肇事双方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来确定是否要求申请人提供必要的担保,如果肇事车辆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话,则无需申请人提供担保;如果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也有责任的话,则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第二,肇事车辆毕竟是肇事方的生产经营或生活工具,如果对肇事车辆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会影响肇事方的生产经营或生活时,或者肇事方要求取回肇事车辆的,可责令肇事方提供担保,肇事方提供有效担保后,方可对肇事车辆予以放行。第三,受害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后,法院应及时与交警部门联系,了解肇事车辆的情况和去向,以及财产保全的情况。对肇事车辆已经采取保全措施的,要及时办理肇事车辆的移交手续。第四,对采取保全措施的肇事车辆要妥善保管,有关收费要合理。目前,交警部门扣留的肇事车辆或违章车辆都停放在社会开办的停车场内,停车费较高。建议对已经采取保全措施的肇事车辆在其拍卖所得款中,优先支付赔偿款,以最大限度保障事故受害人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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