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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
那个党员领导干部执行监视居住的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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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因此,监视居住应该在固定住处或者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所进行(无论是户籍地还是经常居住地),经公安机关允许,当然可以和家人住在一起。
首先要明确一点,你要举报行贿受贿的前提是你必须有相应的证据证明你的举报是客观的,而不能凭空猜想或者出于其他目的(如陷害、报复等),否则你有可能会触犯我国刑法。在此前提下,你可以向检察部门举报某人的贪污行为,并附上相关证据,在举报材料上你可以署名也可以不署名。另外,还可以向纪检部门举报(如果你想举报的人是党员干部的话)。
可以对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予以监视居住。《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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