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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执罪开庭申理,被告不到现场,法院可以安排法警将被告拘传到庭接受审理。拒执罪开庭审理的时候被告不到庭,影响到的是被告自己的权益,跟原告无关的...
经依法传唤拒不到庭的被告人,或者根据案件情况有必要拘传的被告人,可以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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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生效的有支付内容的判决、裁定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有履行能力且能够履行的,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拒不开庭,被告不到现场,法院可以安排法警将被告拘留到法庭审理。拒不执行罪开庭时,被告不出庭,影响被告自身权益。与原告无关的,原告只需要维护自己的权益。我国刑法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绝执行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前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并没有规定缺席审判制度。只能是终止审判。 被告方脱逃或其他情况无法参与诉讼程序的,依照我国现行法律,一旦被告人无法到庭,应当中止侦查或中止审理,一切诉讼关系(包括附带民事诉讼)都处在等待解决的状态中。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41条第1款规定:侦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长期潜逃,采取有效追捕措施仍不能缉拿归案的,或者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的,经检察长决定,中止侦查。 中止侦查的理由和条件消失后,经检察长决定,应当恢复侦查。 第273条第1款规定: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潜逃或者患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中止审查。 最高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第1款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或者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 其中,“诉讼参与人”就包括了被告人和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这种情况下,法律并没有规定是停止审理还是缺席审判,如果缺席审判,我国刑事诉讼法确定的对抗庭审如何展开?自诉人的控诉职能如何进行?被告人的辩护功能如何保障?由此程序得出的裁判能否进行救济?法律没有作出解答。 不过民事诉讼中是可以缺席审判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如果被告已经签署了法院传票,被告缺席不影响法院审理,可以缺席判决。被告不签收传票或者被告找不到的,法院可以在报纸或者法院公告栏张贴公告送达,到期后视为被告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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