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申请登记的作品范围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均可申请登记。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
股东的权利主要包括:①股东会的出席权、表决权;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提议权和提案权;③董事、监事的选举权、被选举权;④公司资料的查阅权;⑤公司...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名称; 2、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负责人的姓名、住所等信息。这是承包合同必须的条款,如果无法明确当事人就无法确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发生纠纷时也难以解决; 3、承包项目的内容以及发包方的具体要求。这也是承包合同必须具备的,如果没有此项承包合同无法成立; 4、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期限直接关系到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履行时间,涉及当事人的利益; 5、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双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6、承包方迟延履行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承包方因素造成的延期开工和延期完工; 7、发包方因素造成的延期开工导致承包方无法按时完工的责任; 8、验收方式和标准以及付款方式; 9、双方约定的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内容。
1.根据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计算 《规定》第二十条第三款:“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可以按照销售利润计算。”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侵权人以侵权为业的,则按照销售利润计算。销售利润大于营业利润,这样的规定给被侵权人提供了计算的便利。 2.根据2017年专利侵权赔偿标准被侵权人因为侵权而受到的损失计算 《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可以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这个规定减小了专利权人的举证难度,只要确定侵权人的销售数量就可以了,也排除了侵权人的销售并没有下降,而损失无法计算的情形。 3.根据专利许可费的倍数确定赔偿数额 《规定》第二十一条:“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的,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专利许可使用费的数额、该专利许可的性质、范围、时间等因素,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至3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0年(庚午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0年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12年12月28日进行了第三次《著作权法》修正。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0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17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