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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执行主体,是指在行政执行案件中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的主体。行政机关执行时,是程序上权利义务的承担者。它包括执行组织、执行当事人、执...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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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撒母耳年纪老迈,就立他儿子作以色列的士师。8:2长子名叫约珥,次子名叫亚比亚,他们在别是巴作士师。8:3他儿子不行他的道,贪图财利,收受贿赂,屈枉正直。8:4以色列的长老都聚集,来到拉玛见撒母耳,8:5对他说:“你年纪老迈了,你儿子不行你的道。现在求你为我们立一个王治理我们,像列国一样。”8:6撒母耳不喜悦他们说“立一个王治理我们”,他就祷告耶和华。8:7耶和华对撒母耳说:“百姓向你说的一切话,你只管依从。因为他们不是厌弃你,乃是厌弃我,不要我作他们的王。8:8自从我领他们出埃及到如今,他们常常离弃我,事奉别神。现在他们向你所行的,是照他们素来所行的。8:9故此,你要依从他们的话,只是当警戒他们,告诉他们将来那王怎样管辖他们。”8:10撒母耳将耶和华的话都传给求他立王的百姓,说:8:11“管辖你们的王必这样行:他必派你们的儿子为他赶车、跟马、奔走在车前;8:12又派他们作千夫长、五十夫长,为他耕种田地,收割庄稼,打造军器和车上的器械;8:13必取你们的女儿为他制造香膏,做饭烤饼;8:14也必取你们最好的田地、葡萄园、橄榄园,赐给他的臣仆。8:15你们的粮食和葡萄园所出的,他必取十分之一给他的太监和臣仆;8:16又必取你们的仆人婢女、健壮的少年人和你们的驴,供他的差役。8:17你们的羊群,他必取十分之一,你们也必作他的仆人。8:18那时,你们必因所选的王哀求耶和华,耶和华却不应允你们。”8:19百姓竟不肯听撒母耳的话,说:“不然,我们定要一个王治理我们,8:20使我们像列国一样,有王治理我们,统领我们,为我们争战。”8:21撒母耳听见百姓这一切话,就将这话陈明在耶和华面前。8:22耶和华对撒母耳说:“你只管依从他们的话,为他们立王。”撒母耳对以色列人说:“你们各归各城去吧!”罗马书13:1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13:2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13:3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13:4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地佩剑。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13:5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13:6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因他们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13:7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
行政复议是我国司法体制中解决纠纷的制度。其主体由复议申请人、被申请人和行政复议机关组成。被申请人主要是指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复议机关可以是原行政机关,也可以是上级行政机关,选择权在原告一方。由于行政复议案件本身涉及的专业性很强,加上行政机关对业务知识的熟练程度,实际上在解决纠纷方面比法院从头查处更有效率。另外其实申请人不仅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请行政诉讼的,详情可参见《行政复议法》第十六条。
一、狭义的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广义的行政处罚除了包含上述狭义的内容外,也包含企事业单位规定的一些行政人事处罚内容。 二、行政处罚主体的资格如何认定 1、公民对于公民的认定,目前都不存在问题。《行政处罚法》规定,年满14周岁的能够正确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自然人都具有行政责任能力,都可以成为行政处罚的主体。而对未满14周岁的人和精神病人应排除在外,不能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2、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是以其个人或家庭作为经营主体的,在行政处罚时应当以公民或个人进行定性处罚。 3、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其所有经营活动的结果都最后归结为自然人来承担。因此在行政处罚中应当将个人独资企业也认定为公民或者个人性质进行处罚,而不应当将其定性为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 4、个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企业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因此,在行政处罚中应当将个人合伙企业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一并定性为公民或个人性质 5、企业法人分公司公司可以成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等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它还是有责任能力的,只是不象法人那样具有完全独立的责任能力,而只是具有相对独立的一般以法律规定或法人授权范围内的责任能力。因此,具有营业执照、能够相对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分公司可以成为行政处罚的责任对象,如其实施了行政违法责任,可以由其独立承当行为责任。 6、企业法人子公司企业设立的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子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当然也应当依法独立承担行政责任,不能将子公司违法的责任由设立它的母公司来承担 7、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分为两类:一是相对独立性的分支机构;二是非独立性分支机构。这种独立性与非独立性分类是以是否领取营业执照来划分的。对于依法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分支机构,如有受行政处罚的情形,被处罚对象应为该分支机构。对于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如有受行政处罚的情形,被处罚对象应为设立分支机构的法人。行政处罚的主体有着法律上的明确规定,所以对于当事人来说即使自己的利益维护出现问题,但是对于当事人来说,自己可以对主体进行一定程度的了解,从而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行政处罚对于有关的责任人的确定有着一定的法律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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