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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期限的第一日不计算在期限内。期限以年或者月计算的,以其最后一月的相应日为期限届满日;该月无相应日的,以该月最后...
国防专利申请的规定如下:在我国境内申请国防专利的,申请人应当依法向国防专利机构提交请求、说明书、摘要和权利要求。国防专利机构收到国防专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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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国内专利申请,然后在12个月的优先权期限内,再提出国际申请;提出国际申请应当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接受申请人直接提交的国际申请。 2、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国际申请,并在国际申请中指定中国。如果提交国际申请文件不符合受理条件,允许专利申请人在自提交日起的30天内补正,以补正符合受理条件之日为国际申请日。提出国际申请的,应当在国际申请日起1个月内缴纳传送费、检索费和国际费(包括基本费和指定费)。其中指定费既可以按上述期限缴纳,也可以在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缴纳。
专利申请是获得专利权的必要程序。申请人应当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申请,经国家专利机关批准并颁发证书。申请人向国家专利机关申请专利时,还应提交请求、说明书、摘要和权利要求等一系列申请文件。可自行申请或找代理机构申请。
办理专利申请应当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并按规定缴纳费用。专利申请必须采用纸件形式或者电子申请的形式办理。不能用口头说明或者提供样品或模型的方法,来代替纸件或电子申请文件。 各种手续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请求书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签章不得复印。涉及权利转移的手续,应当有全体申请人签章,其他手续可以由申请人的代表人签章办理,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签章办理。 办理手续要附具证明文件或者附件的,证明文件与附件应当使用原件或者副本,不得使用复印件。如原件只有一份的,可以使用复印件,但同时需要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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