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
1、续办居住证,应在居住证到期前1个月之内,到原材料申报点,办理续办。 2、原居住证有效期到期后,自动作废。 3、所有的申报材料均需核对原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居住证续期内容介绍一,所需证明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居住证原件,在居住证有效期满前30日内办理延期手续。3.如实填写《广州市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4.需提供已经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泛指就业登记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纳税凭证和居(村)委、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二,办理流程1、申办人带居住证到属地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提交资料;2、填写表格;3、街道审核后对居住证进行延期或项目变更。补充说明,居住证能否续期请咨询当地派出所或者街道服务中心人员,各地政策规定略有不同,有些地方居住证过期后需重新补办,不能续期。
居住证过期的在线申请续期需要持有人登录当地居住证服务平台进行在线注册申请。居住证实行注册制度,每年注册一次,逾期或者注册有效期届满的使用功能终止。持有人应当在居住证使用功能暂停后两年内申请续签,并自注册之日起恢复居住证使用功能。
已经过期的居(暂)住证,不能续签:只能补办签注手续,资料及手续,可以参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第9条的规定办理。《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为办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6人已浏览
375人已浏览
11,990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