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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保险公司理赔的总额不超过损失的总额,依据规定不能重复理赔。《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人。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无证驾驶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但应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保险公司在无证驾驶事故中索赔后,有权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行使追偿权。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不能。交通事故理赔保险公司结案后,对方再要求赔偿,保险公司不再负责。第三者责任险规定:赔款金额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协商确定后,对被保险人追加的索赔请求,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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