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
等待审释审查是司法机关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嫌疑犯,被告人为了防止逃避调查,起诉和审判,命令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发行保证书,保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关于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以及需要哪些手续如下:一、取保候审的申请条件有哪些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这是司法机关办理取保候审的最主要法律依据。上述第一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某种刑罚,就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初步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承办案件的司法人员所认定的对其可能判处的刑罚,绝不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所触犯的刑法条文某一条款的法定最高刑,更不是指该条文规定的某种罪名的法定最高刑。第二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已经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尽管可以认定其所犯罪行比较严重,且根据其对应的刑法条款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如果对其适用取保候审也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二、取保候审要满足哪些条件(一)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况之一,司法部门“可以”或者“应当”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适用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件,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二)法律也规定以下情况不能适用取保候审:(1)累犯(2)犯罪集团的主犯(3)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4)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5)暴力犯罪(轻伤案件除外)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6)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按照法律的规定,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要满足相应的条件,这样才有可能获得取保批准。但这并不意味着获得了取保候审后以后就不会被判刑。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是一种强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或者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并出具,保证随传随到。对于这类人群不予或者暂时解除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需要满足一些条件,首先第一点来讲,可能被判处、或者单独处以附加刑。第二类,可能被判处以上,但是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致于危害社会的。第三类,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于发生社会危害性的。第四类,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终结,而采取取保候审的。对于这几类人群,可以适用取保候审措施。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2人已浏览
322人已浏览
341人已浏览
2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