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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包合同是指总承包商为将工程承包合同中某些专业工程施工交由另一承包商(分包商)完成而与其签订的合同。 从法律来讲,分包商仅对总承包商负责...
建设工程合同效力: (一)分公司或项目部对外签订合同的效力; (二)未办理相关手续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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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规定: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所以,如果是涉及建筑主体结构施工的分包合同,不论其工程进度如何,该分包亦因为其违法而无效。如果是其他形式的专业分包,则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所以在分包的情况下,总承包单位会对分包合同的进度进行考虑或要求相较于总承包合同适当提前。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效力的认定,应当从两方面入手。首先审查分包行为是否合法、有效。 《建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七百九十一条中规定,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1、审查发包方和承包方是否具备建设与承包施工资格;2、审查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产业政策以及是否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3、审查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是无效民事行为或是可变更可撤销的效力待定行为;4、审查合同是否经过了必要的程序;5、审查总分包是否合法应对合法总分包、非法分包、倒卖合同、合同转让与转包作出正确的界定。综合上面所说的,工程合同如果出现了纠纷,那么对于双方协商好的事情是可以利用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但前提一定要在诉讼的时效之内进行,一般最长为三年,最短为一年,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确定好争议的对象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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