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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70年代,中国开始实施计划生育政策,1982年被指定为基本国策,2001年成为国家法律。现在计划生育政策仍然是基本国策,只是从倡导一...
具体应当咨询当地计划生育部门,以省为例,再婚后符合当地计划生育规定的,可申请办理再生育证,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根据《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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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和地方2016年实行的计生政策是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位子女。夫妻生育两位以内子女的,实行免费登记制度,不需要办理审批和办理准生证。需要夫妻俩到一方户籍所在地计生办咨询办理二孩登记手续。例如《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十八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实行免费登记服务制度。第十九条双方无子女的公民结婚后,可以自愿安排生育两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夫妻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经医学鉴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第二十条涉外婚姻的生育,涉及台湾、香港、澳门同胞的生育和出国留学人员的生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59
国家和各地从来没有实行过所谓提倡二胎的政策,国家和各地在2016年起实行的计生政策是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位子女。符合国家和当事人所在地区计生政策规定的家庭,可以在生育完毕二孩子女之后,申请办理三孩子女准生证,取得准生证可以合法生育三孩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第十七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我国于1971年开始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但将计划生育确定为基本国策并写入宪法是在1982年。1980年9月,党中央发布《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倡导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的修正案,全面的两个孩子政策将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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