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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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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 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提交的材料应打印在A4规格纸上。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申请注销前公司应开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注销前公司需要出具和准备如下报告: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关于公司注销登记程序,法律规定如下:1。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2、《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公司申请注销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件,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责令行政机关关闭或者撤销公司的文件;(三)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公司的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国有独资公司也应当提交同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有分支机构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注销登记证明。三、第四十四条规定: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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