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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缓刑不是从取保候审开始算起,应当从判决生效之日算起。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 下列判决和裁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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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等待审查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逮捕的嫌疑人、被告人,为了防止逃避搜查,起诉和审判,命令嫌疑人,被告人提交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遵循的强制方法。第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嫌疑犯,被告人等待审查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等待审判的时候,不得中断案件的调查、起诉和审理。第三,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所以,取保候审是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布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开始,结束于解除取保候审措施之时。
依照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第七十九条,取保候审最长不超一年时间。根据有关期间规定,一般在2-3月之后才能开庭。如果当事人的案子情况不复杂,没有共同涉案人会比较快的开庭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时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无时间规定,只要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取保候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取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的;(三)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怀孕或者哺乳婴儿的妇女,取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结案,需要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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