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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独生子女补贴:根据《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六条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可享受以下奖励和优惠待遇:(一)向独生子女...
①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需要办理《光荣证》,这个证在子女出生后不久,只要承诺不再生育就能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是按月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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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独生子女补助金已经收到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的家庭,可以享受以下奖励和优惠待遇:(1)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费从100元到500元,从收据月开始每月收到5元以上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直到孩子满14岁为止(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退休,发放5%的退休金,但不得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的100%农村独生子女户的女孩考生,二女结扎户的考生,在参加高考时给予加分的照顾由省人民政府规定,并根据国家高考政策的要求适时作出调整;(四)有条件的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可以酌情补助或者减免独生子女的入托费,入学费,医疗费等;(五)当地规定的其他奖励和优惠待遇。符合生育第二个孩子条件的夫妇,收到独生子女父母的荣誉证的,除了按照本条例享受独生子女的相关报酬和优待外,其所属单位或县级人民政府表扬,一次支付500元以上的报酬费。
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居民,享受下列待遇: (一)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10元或者一次性奖励1500元; (二)子女托幼费、医疗费,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当地规定予以补贴; (三)职工退休后,由其所在单位每月发给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2000元补助费。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其他的法律规定,独生子女的补贴的领取需要结合地方的规定来确定。一般来说,夫妻双方为职工的,由双方所在单位各承担一半;一方为职工,另一方无单位或丧偶的,由职工所在单位全部承担;城镇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解决。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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