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确定房屋继承人、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办理房产继承的程序主要有: 1、确定房产继承人。办理房产继承首先必须确定房产继承人有哪些,房产继承人的合法身份,有无放弃继承的继承人。 2、房屋评估。确定房屋评估公司,评估公司会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3、继承公证。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4、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5、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后,公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规定确定承租人:一、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二、不能按第一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序列在共住人中确定变更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子女(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等);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三、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由其他在本市有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四、不能按第三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按下列顺序确定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居住情况);3、原承租人的父母;4、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亲属(按他处住房情况)。注: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系时,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房屋居住,或者有,但居住困难的人(、出生不受前述条件限制)。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自然人可以继承的财产,是其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我国《》第234条:承租人在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没有时间限制的,办理了过户登记之后,就可以进行买卖了,毕竟《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因而办理了过户登记后,买卖给第三人,就可以办理变更登记了,这样就会产生效力,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4人已浏览
182人已浏览
2,488人已浏览
9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