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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离婚程序: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的,在国内登记结婚的,向婚姻缔结地或者一...
具体办理涉外离婚程序如下: 1、申请协议离婚时,双方必须共同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使委托律师代理,本人也必须亲自办理手续; 2、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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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如下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 行)》有关规定,向该管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要求复婚的,按结婚办理。侨、港、澳台同胞以及出国人员与我市公民之间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 和财产作了妥善处理的,可共同到天津市涉外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一方 要求离婚 或一方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可直接向国内(大陆)一方户口所在地 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按照申请结婚登记办理
首先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其次把以下离婚登记需要的资料带上并交给办理离婚登记的工作人员。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再次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最后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具体办理涉外离婚程序如下: 1、申请协议离婚时,双方必须共同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使委托律师代理,本人也必须亲自办理手续; 2、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自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当事人,发出领取《离婚证》的通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自接到领证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亲自到市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不得由一方或者委托他人代领。逾期未领证的,应当重新办理离婚登记申请手续。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领证期限的,应当经市民政局同意,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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