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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⑴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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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具体来说:第一,个人盗窃公私财产价值在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大额。二、个人盗窃公私财产价值在3万元至1万元之间的,为巨额。三是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30000-500000元之间的,在数额特别大的实践中,具体认定数额各省规定不同,各省有相关的量刑指导意见,具体可参照本省的量刑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解释规定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 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以上。 数额特别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 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东莞、中山等七个市。盗窃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二千元以上;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二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十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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