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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的购买者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
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的购买者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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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到预售登记前丢失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的,应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2、如果是在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好银行按揭手续后丢失的,则购房者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
不用担心购房合同的丢失。如果购买的是现房。根据我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必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可有效成立。未经登记,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法律不予保护。所以,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而造成的隐患,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即可。如购买期房。而且未办理房产登记,可到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个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如果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自然不用担心丢失合同和收据造成的隐患。
一、预售登记前,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房屋买卖合同遗失如何处理? 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二百元左右。 二、预售登记后办理按揭前,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房屋买卖合同遗失如何处理? 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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