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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资料: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具体说明见《机动车登记条例》第五章第六十四条第四款);2、机动车来历证明原件(具体说明见《机动车登记...
电话查询:咨询电话:962122028-87850033投诉电话:12345处理流程:1。上述材料准备好后,去车辆管理处;2、到达车辆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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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查询:四川成都车管所网站:https://sc.122、gov.cn/处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流程:在办证大厅提交材料→缴费→领取驾驶证的办理条件:1。自愿降低准驾车型必须由驾驶员本人办理,并记录12分。逾期未审核的,扣留、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不能办理;2、在车辆管理处管辖范围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30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发放地或者发放地以外的车辆管理处申请换证;3、机动车驾驶证损坏无法辨认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30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发放地或者发放地以外的车辆管理处申请换证。
办理费用:收费标准:机动车驾驶证费用10元/本。收费依据:《四川省发改委、财政局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川200528号发改价格20042831。办理条件:(一)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届满前90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发放地或者发放地以外的车管所申请换证。(二)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管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管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发放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30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发放地或者发放地以外的车管所申请换证:1。在车管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2、机动车驾驶证损坏无法辨认的。(四)机动车驾驶人身体状况发生变化,不符合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条件,但符合其他准驾车型准驾车型条件的,应当在30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发放地或者发放地以外的车管所申请减少准驾车型。(五)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发放地或者发放地以外的车管所申请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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