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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证办理情况有哪些:新生迁入户口 1.新生可自愿凭入学通知书到当地公安机关将户口迁移到学校; 2.新生报到时凭《入学通知书》和学杂费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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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安部门的规定,河南省内户口迁移流程有: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流程如下: 1、首先要领取结婚证:这个比较简单,双方到各自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未婚证明,带上身份证到任何一方的民政局领取结婚证。同时不要忘了把准生证同时办了。 2、户口迁移到您户籍所在地出具“户籍证明”,携相关手续到男方迁入地开具“准迁证”,持准迁证到您现户籍所在地将“户籍迁出”,最后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同时,公安机关作为户籍的管理机关,当事人有权直接到公安机关了解户籍政策,公安机关有告知的义务。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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