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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超范围申请财产保全,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而引起诉讼。 (二)诉讼前采取保全措施后未在法定期间起诉,导致财产保全解除,甚至引发被申请人以申...
1、申请财产保全过限,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保全后未在法定期间起诉致财产保全解除,引发赔偿诉讼; 3、保全措施不当致使判后无法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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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所面临的法律风险有法院不接受的风险;法院裁定不保全的风险;债务人无财产保全的风险;或者债权人申请保全错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
(一)超范围申请财产保全,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而引起诉讼。 1、对债务人的财产,超范围申请财产保全,损害了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2、对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错误申请财产保全,损害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二)诉讼前采取保全措施后未在法定期间起诉,导致财产保全解除,甚至引发被申请人以申请人对其造成损失为由要求赔偿的诉讼。 (三)申请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不当,未能有效控制所保全的财产,致使判决后无法执行。 (四)人民法院在实施财产保全强制措施时,相关手续不完备,致使财产保全形同虚设。 综上所述,债权人向法院起诉讨债时,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具备如下条件: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若您有其他疑问,可以登录ask.com官网,可免费咨询律师! 责任编辑:周六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采取措施时,申请人要提供担保或者缴纳保证金。风险:如果案件败诉,因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将由申请人承担,如果申请人不履行义务,将从财产保全保证金中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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