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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要分情况来看,要看一下父母有没有指定继承人,也就是说在世的时候有没有立遗嘱,这份遗嘱有没有进行过公证,不同情况要不同分析的。 如果父...
有女儿的一份,如果父母健在,则父母有权依法对自己的房产进行处理。如果父母去世属于父母遗产的,则女儿和儿子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女儿可以通过依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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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的条件: 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公婆或岳父母的遗产。
儿媳有继承权。但儿媳的继承权不是继承老人的遗产,而是继承儿媳的丈夫、老人二儿子遗产的权利。老人的遗产自老人去世时就已经开始继承,虽然没有分割,是所有继承人共有的状态,但老人的遗产中已经有老二的份额老二的份额,在他去世后,没有遗嘱的,应当由老二媳妇、老二的所有子女共同继承。现在分割老人的遗产,其中应当有老二媳妇的份额,但老二应得到的份额,应当是老二媳妇和老二的所有子女共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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