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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本票付款注意事项:1、请求人运用银行本票,应向银行填写“银行本票请求书”。请求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请求签发现金银行本票。2、出票银行...
付款注意事项: 1、银行本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现金银行本票的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 2、银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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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银行本票注意事项如下:1.银行本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现金银行本票的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 2.银行本票可以背书转让,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不能背书转让; 3.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2个月; 4.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持票人向开户银行提示付款时,应在银行本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签章须与预留银行签章相同。未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持票人,持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向出票银行支取现金时,应在银行本票背面签章,记载本人身份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 5.银行本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凭人民法院出具的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款。
1.不定额银行本票的金额起点为100元。定额银行本票面额1000元、5000元、1万元和5万元。 2.银行本票一律记名。允许背书转让。 3.申请人办理银行本票,应向银行填写“银行本票申请书”,详细填明收款人名称,需要支取现金的,在银行本票上画去“转账”字样,填明“现金”字样。不定额银行本票用压数机压印金额,将办妥的银行本票交给申请人。银行本票申请书一式三联,第一联由签发单位或个人留存,第二联由签发行办理本票的付款凭证,第三联由签发行办理本票的收款凭证。 4.银行本票的付款期为一个月(不分大月、小月,统一按次月对日计算;到期日遇到节假日顺延)。逾期的银行本票,兑付银行不予受理。 5.未在银行开立账户的收款人,凭具有“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向银行支取现金,应在银行本票背面签字或盖章,并向银行交验有关证件。 6.申请人因银行本票超过付款期或者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时,可持银行本票到签发银行办理。 7.银行本票见票即付,不予挂失。遗失的不定额银行本票在付款期满后一个月,确未冒领,可以办理退款手续。
1)绝对必要记载事项①“汇票”或“本票”或“支票”字样;②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本票为无条件支付的承诺),不得记载“资金到达后付款”、“货物交付后付款”等字样;③确定金额(支票金额可授权补记);④付款人名称(本票不必记载此项);⑤收款人名称(支票不必记载此项);⑥出票日期;⑦出票人签章。 (2)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未记载事项的认定)①付款日期,未记载则为见票即付;②付款地,据以进行票据提示或确定拒绝证书作成地、诉讼管辖。a、在汇票,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b、本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c、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③出票地。a、汇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b、本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出票地。c、支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 (3)任意记载事项若出票人票据上载有“不得转让”字样,票据不能再依票据法规定的背书方式转让,出票人后手亦不得以此票据进行贴现、质押。票据持有人背书转让该票据的,这时的转让只是普通债权的转让,取得权利的受让人无论是否善意,都不得主张对人抗辩的切断,不得主张善意取得,转让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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