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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与当事人声明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等材料;...
不能,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有: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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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领了结婚证,女方户口本上不会有变化。需要女方持有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修改个人户籍信息中的婚姻状况。【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1、不可以:原则上来说,婚姻登记需要交验当事人的身份证、含当事人户籍信息在内的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卡)及符合要求的照片,才能办理; 2、当事人不能交验户口本原件的,可以凭本人的身份证,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具带印章的户籍证明后,再去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二、关于户口簿问题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如果是再婚,或者复婚,有离婚协议书,是不能办理结婚证的。 必须向婚姻登记中心提交离婚证,或者法院的离婚调解书、判决书,才能办理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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