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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
女方是永年的。老公是临漳的。要迁户口,需要当事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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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前提是已领结婚证,且女方户口已迁到男方处。可按以下步骤操作:(1)递交申请: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和与女儿的关系证明,以“投靠子女”为由,向女儿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递交户口迁移申请,开出《户口迁移准迁证》;(2)迁出户口:带上相关有效证件和准迁证,到老人户籍所在地迁出户口;(3)落户:带上相关有效证件和户口迁移手续,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女儿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是的: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可以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婚后可以不随迁户口); 2、当事人结婚后,在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并且当地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前提下,可以迁入配偶的户口所在地挂靠; 3、当事人可以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选择户口是否随迁至配偶的户口所在地入户。《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的: 1、在当事人夫妻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集体及户主同意接收、并且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户籍准入政策(结婚年限等)的前提下; 2、一方当事人的户口可以迁入到配偶的户口所在地的集体挂靠,具体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事先咨询辖区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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