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商社买卖的手续如下:1、在预约书上签字的购买者在选择房地产后,必须与房地产经纪人或房地产经纪人签订预约书。预约书主要明确房屋所在地、面积、房...
1、商品房按揭贷款人,即借款人;2、按揭贷款银行的要求;3、商品房借款人要提交的资料。1、借款人在办理贷款前,请查明所购楼宇是否有银行提供个...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商品房购房程序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网签、交付首付款;携带购房合同、房屋的相关产权证等资料到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类税费;进行抵押登记,办理贷款;等待银行放款,领取过户回执。
商品房交付的条件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6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建筑法》第61条也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六、三十七条规定,不得将未经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评标工作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招标人宣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并确定主任委员;(二)招标人宣布有关评标纪律;(三)在主任委员的主持下,根据需要,讨论通过成立有关专业组和工作组;(四)听取招标人介绍招标文件;(五)组织评标人员学习评标标准与方法;(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和响应性评定;(七)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八)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与方法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九)评标委员会听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陈述;(十)经评标委员会讨论,并经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同意,提出需投标人澄清的问题,并以书面形式送达投标人;(十一)投标人对需书面澄清的问题,经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签字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评标委员会;(十二)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与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横向比较,确定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十三)在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在全体成员签字的情况下,通过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若有不同意见,应明确记载并由其本人签字,方可作为评标报告附件。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6人已浏览
299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