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享有第一继承权的人员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已婚子女、未婚子女、抚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
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
一般无权继承遗产,如死者未留遗嘱,则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均有权继承遗产,如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均同意继承人之一继承全部遗产,则可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此人也可到法院起诉要求继承遗产;如第一顺位继承人之中任意一人对继承遗产有异议,则此第一顺位继承人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割遗产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果不能确定死亡顺序,就推定没有继承人的死亡时间在先,即不发生和此人相关的继承;死亡人员各有继承人的,如果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就推定长辈先死亡,即优先发生和辈份相关的继承;如果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就推定他们同时死亡,即彼此不发生继承,各由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用比较通俗的话来说,就是“没有继承人的先死;长辈先死;同辈同死”。这样规定简便易行,可以有效避免继承纠纷的产生,有利于继承纠纷的顺利解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1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1,073人已浏览
19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