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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收集对方做了什么,宣言了什么,造成了什么影响,后果,带来了什么作用,相关的文字,照片,证人等等,都可以作为对方诬告陷害罪的证据。但要保护...
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犯罪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主观故意;在客观要件方面,必须向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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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犯罪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主观故意;在客观要件方面,必须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或者采取其他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机关的追究活动,告发方式多种多样,如口头的、书面的、署名的、匿名的、直接的、间接的等等。诬告陷害罪的取证应当由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进行,主要是调查诬告的犯罪事实,调查犯罪事实是否真实。一般证据如下。首先是书证、合同协议、信件等;其次是物证,物证和书证有时会混淆,不是所有的文字材料都是书证,也可能是狭义的物证;视听资料,即视频、语音等;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证人的证言和当事人的陈述实际上主观的,他们提供的信息必须严格审查是否真实;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当然,不是提供证据就是可信的。无论什么样的证据,都必须经过核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1.诬告陷害罪如何取证,不同案件的取证方式都是不一样的。对于证据的规定,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已有明确的规定,比如书证、物证等都可以作为证据提交。所以首先要弄清楚诬告陷害罪定罪的条件,才能对症下药,找到对应的证据予以指控。 2.首先说明一下,一般的证据有以下几种。首先是书证,合同协议、信件等;其次是物证,物证和书证有时会让人混淆,并不是所有的文字材料都是书证,也有可能是狭义的物证; 3.视听资料,即一些视频、语音等;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和当事人的称述其实具有一定的主观性,而且对于他们提供的信息,一定要严格审查,是否真实;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当然,并不是提供了证据就是可信的,不管何种证据都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要认定诬告陷害罪,首先要区分好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 1、要区分诬告陷害与错告的界限。刑法第条二百四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款规定。”所谓错告,是指错误地指控他人有犯罪事实的告发行为。所谓检举失实,是指揭发他人罪行,但揭发的事实与实际情况完全不符或部分不符的行为。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这就把诬告与错告在性质上清楚地区别开来了。诬告与错告,在主观方面有着质的不同:前者是故意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属于犯罪行为;后者则是由于情况不明,或者认识片面而在控告、检举中发生差错。由此可见,是否具有诬陷的故意,是区分诬告与错告的最基本的标志。 2、要区分诬告陷害罪与一般诬告陷害行为的界限。两者都具有捏造事实、诬陷好人的特征。但是,诬陷的内容、目的和性质,又各不相同:诬告陷害罪是捏造事实,意图使他人受刑事处罚,而一般诬陷行为仅限于捏造犯错误的事实,其目的只是使他人受到某种行政纪律处分,因此,从性质上讲一个是犯罪,一个是违法。对一般诬陷行为,可根据不同情节和后果,分别给予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者批评教育。 3、要区分诬告陷害罪与报复陷害罪界限。二者都表现为陷害他人,主要区别是:诬告陷害罪的对象是一切公民;报复陷害罪的对象是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与举报人。诬告陷害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报复陷害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诬告陷害罪表现为捏造犯罪事实,作虚假告发;报复陷害罪表现为滥用职权、假公济私,进行报复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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