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离婚被告一直不出庭的,不影响庭审的正常进行,法院可做出缺席审判。对于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确认符合离婚条件...
原告起诉离婚被告一直不去,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被告不去也能查清事实,案件简单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二是如果被告不到庭就没有办法查明真相的,这...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决,但对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由此可见,最高人民法院对于缺席判决的态度是非常慎重的,仅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可以适用缺席审理:一种是通过公告方式送达文书的,另一种是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但提交书面答辩意见的。 一般情况下被告是可以不出庭的,但离婚案件除外,属特殊情况下必须到庭的情形。《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但该规定对哪些情况下被告必须到庭并没有详细说明,实践中,人民法院采取拘传措施是非常罕见的。 因此离婚诉讼中,被告即使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原则上也是应当出庭的,法律如是规定,主要是因为离婚诉讼直接涉及当事人人身关系,具有与其他案件不同的特点。如调解是处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双方是否能经调解和好,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不是诉讼代理人所能表达和决定的。在”离与不离”的问题上,只有当事人才能做出决定。 当夫妻之间感情已经破裂了之后,勉强再在一起其实对双方都是不好的,此时何不选择放手,让彼此都有机会再次去追寻自己的幸福。而要是起诉离婚找不到人怎么办?这是只要满足条件,那么法院是可以直接对离婚案件进行缺席判决的。
对方不接传票,可以公告送达。如果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本节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在法院规定的开庭时间内,如果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即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根据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几种情形:第一、是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如果是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二、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第三、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第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第五、在借贷案件中,起诉的时候,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如果债务人仍不应诉,且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审判。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关系明确的,也可以缺席审判。换言之,如果2次被告都不到庭,那么,法院是可以直接缺席审判的,并可能判决离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9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18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