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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交通事故的与保险的赔偿金是不同的,所以,可以得到重复赔偿。主要有以下几项: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金、被...
我国《社会保险法》第42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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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因第三人造成的交通事故伤害,受害人可在不重叠的范围同时获得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可向事故的责任人主动,而工伤赔偿可依法向社保经办机构和用人单位主张。
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不过就很多地区而言,未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先后顺序,仅规定医疗费不得重复支付。 对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方责任导致职工遭到事故伤害、并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同时又符合工伤或视同工伤认定情形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其工伤待遇应当区分待遇项目、支付途径分别处理,原则是: ( 1)属于发生的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等费用项目的,只能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付,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属参保职工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 ( 2)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住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项目,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应当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 ( 3)属于赔偿性的待遇项目,只要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对赔偿待遇项目没有作出竞合规定的,应依法按规定赔偿相应的待遇项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上班途中发生非主要责任交通事故造成工伤的,赔偿责任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的竞争。此时一般医疗费用不能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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